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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布于:2010-08-19 00:16
嗯,怎么会引到这样的话题上了。这里是语言学习的地方,如果有对民族歧视,我们就不会开这样的版块了。好吧,等我今天上完白班来详详细细说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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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0-08-19 17:20
回复 61# 天上的狮子
仁兄惠鉴:我的发言离题太远了,十分抱歉,罪过罪过。请删了吧。 王充曰:涉浅水者见虾米,颇深者察鱼鳖,尤深者观蛟龙.......我为未见虾米者,不周之处还望多原谅,以后定当慎言谨行的,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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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布于:2010-08-19 17:26
回复 60# 铁汉柔情
回复 Marsh 铁汉前辈好! 你看风林老师给我回复,其实,他跟你的出发点是一样的,都是希望维护民族团结啊。 Marsh和风林老师确有“曲解意思”的嫌疑,特别是Marsh,希望得到铁汉前辈的谅解。 铁汉前辈也提到,“不要轻易把话题转移到民族情感上”,那么,我们法律人是不是更应该慎言慎行呢? 最后,遵从版主的意见,我们应该在这里讨论纯粹的语言学习。再次祝愿铁汉前辈有段美好的维语学习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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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布于:2010-08-19 17:35
本帖最后由 Marsh 于 2010-8-19 17:36 编辑
回复 62# 天上的狮子 回复 风林火山 向版主问好! Marsh罪过了,不应该在这样的语言论坛上讨论这类问题,希望版主原谅! Marsh也提出了一点小小的希望—— 和谐:各位论坛朋友坦诚相待;干净:用语文明;纯粹:仅仅讨论语言学习。 好吧,我们不该花太多精力在这个问题上,认真学习维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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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发布于:2010-08-19 20:13
本帖最后由 天上的狮子 于 2010-8-19 21:11 编辑
语言学习者,不能充分理解语言表达出来的各种信息,这才是罪过啊。 作为未来的法律工作者,热衷于以自己利益、所处地域之类来区分公平与否和亲疏关系,这才是罪过啊。 公平、正直、客观、友好、善良、恬淡的一句话,也能被当做是在摆谱、炫耀,还能和民族矛盾挂上钩。这样的本领,已经能纵横天下万人瞩目功成名就了。 什么东西碰不得,就用什么做靠山。民族问题太复杂,那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往民族问题上扣。这样就是民族团结的代表、代言人了?这样就代表你是对维吾尔民族友好的?这样就代表你为维吾尔民族带去了他们求之而不得的人权了?你,作为一个外族人,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民族的保护者、维族一个朝代的开创者?有这样的本事,已经能一本万利、无本万利地获得需要的名誉、利益、地位、荣耀了,还需要学习什么语言? 比较你们在声同各语种能感受到的氛围,再比较你们挟之以自重的民族问题,风林火山,你自己好好跟大家说说你在声同体会到的气息和在dewir体会到的,哪种气息更象你说的和谐、宽容、自信、自尊、自重? 这里除了你们,没有任何人在提民族间的矛盾,你们在提。同样是中国人,上海、北京、成都、重庆,各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是偷盗、抢劫、诈骗、恐吓、暴力、扰乱公共秩序等不良或者恶劣行径依法适用者都算罪犯,到民族地区就不适用了?这不是在打你们自己所谓的民族团结的耳刮子吗?这种不适用,且冠之以侵犯人权所以不适用,才是真正不把维族人当做和大家一样的人看待。 因为不一样,所以别人身上该怎么做的,到另一部分人身上就不适用了。宣扬这样的理论,本身就是在用行动说:这两部分人是不一样的,不能用相同规格对待。 Ok,究竟谁在制造矛盾?究竟谁在把另一部分人不当人看?究竟谁在通过不把另一部分人当人看从而事实上藐视了那部分人?藐视那部分人那是不是属于你们说的不尊重人权? 我们可以和自己的孩子不计较他们的过失,因为他们比我们小,没有能力自控,所以也就没有能力自保,只能由我们来迁就他们。因为他们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 因为他们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他们也就没有了很多我们可以具有的权利。 Ok,是很不错,你可以任性为所欲为却不用担负相应的责任,你可以为自己的额外得利沾沾自喜,也可以为自己的过错不负担任何责任感到无比尊贵。却也因为这,你和别人不一样了。 同样的过错,能够得到同样的惩罚,这也是一个人的尊严所在。你们宣扬的却是纵容这种不承认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具有同等尊严的言论。却还在口口声声号称是在替这个人维护和别人一样的尊严。 不可笑吗? 是你们,在造成另一部分人为自己不能获得和他人同等尊严而庆幸、欢呼,其实却是在欢呼自己失去了受到他人同等尊重的机会的这样一个氛围。 你是不是觉得很有成就感,当人们说:他是人,因此曾经有过人的尊严,现在因为他的过错他应该受到人应受的惩罚;你不是人,所以你不曾获得人才有的尊严,现在你的过错不输于人的范畴,不该受到人应该有的惩罚? 的确,你是神,应该受到神应有的惩罚。这样好了吧,心态平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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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布于:2010-08-20 01:35
回复 65# 天上的狮子
我知道这是语言论坛 所以后面后悔了 而且什么都不说了 为什么又要挑起来 还要给我扣维族朝代的创造者这种无知又狂妄的名号。 您的发言永远是那么的有水平而且很有想象力和编造的天赋 同时总是把自己的思想扣在别人的头上 真的让人很伤心 “公平、正直、客观、友好、善良、恬淡的一句话,也能被当做是在摆谱、炫耀,还能和民族矛盾挂上钩。这样的本领,已经能纵横天下万人瞩目功成名就了。” ---------------------------------------------------------------- 什么是公平、正直、客观、友好、善良、恬淡的一句话? 您有没有理解我的意思? 他说想娶维语系的媳妇 我以为是地道本地人(以为对新疆不了解的很多人会说娶维吾尔人) ,之后他说 他们只在审犯罪嫌疑人时称为维语系 这都是原话,这就是友好善良客观公正的一句话? 顶多是无知的而无恶意的一句话吧 我的脑子里认为犯罪嫌疑人与民族无关 警察是需要维语这门工具来帮助他们的工作 但是您认为这是堂而皇之的说法吗 可以拿到台面子上或者是官方说法吗 我只是认为这种说法有待斟酌而已 你,作为一个外族人,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民族的保护者、维族一个朝代的开创者?有这样的本事,已经能一本万利、无本万利地获得需要的名誉、利益、地位、荣耀了,还需要学习什么语言 --------------------------------------------------------------------- 这是最让我感到哭笑不得的一句话 您怎么下的结论?这公平吗? 我生活在多民族的地区 从小就受团结之类的教育 也见过很多因为不了解而发生的本应不发生的事情 所以说了些话 ,这样就成了维族的开朝皇帝了?就算我冲动了 不该那样说 又为什么要成为维族的皇帝??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个字都是臆想连篇 最后更是跑题 因为我说的一些话 您已经说过几次 我不需要学习语言了 ,学习语言是谁的事情 ?根据您说的下面这句话 我觉得您才是神 而我需要考虑神的旨意 的确,你是神,应该受到神应有的惩罚。这样好了吧,心态平衡了? ---------------------------------------------------------------------------- 是谁心态不平衡? 我从未想到会引来这么大篇幅的讨伐? 我就算是神 也是您封的吧 比较你们在声同各语种能感受到的氛围,再比较你们挟之以自重的民族问题,风林火山,你自己好好跟大家说说你在声同体会到的气息和在dewir体会到的 ---------------------------------------------------------------------------- 声同是语言论坛 dewir本来就是民族论坛 所以没必要跟谁说什么气氛的感受 您也不需要把那些火都撒到这里 从“还需要学什么语言”这句话开始,一直到文章结束的这段话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对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卒说 您把我看作是什么分子了吗? 特别是这句话: “同样的过错,能够得到同样的惩罚,这也是一个人的尊严所在。你们宣扬的却是纵容这种不承认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具有同等尊严的言论。却还在口口声声号称是在替这个人维护和别人一样的尊严。 不可笑吗?” 针对这句话我斗胆请问您 我不让他把维语和犯罪联系起来 和刑罚的不平等之间的关系在哪里? 在您眼中 审犯人不说维语系 这么个事情 是少数民族对于汉族的特权,还是什么其他别的?如您所说同样的过错 得到同样的刑罚 这是一个人的尊严所在 您务必给我说清楚,我怎么纵容不平等和法律的不公正了 您是不是把我说的“规范使用语言” 和 ”判刑上的不同“给混淆了 ,这很可笑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这个是必须的原则 我从来没说过要给谁特权 不知道您从何处看到我宣扬纵容不承认人的尊严了 对于一切指责我表示莫名其妙 也没有那种野心 和 坏心眼 随便说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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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发布于:2010-08-20 01:52
回复 65# 天上的狮子
还是感到很错愕 我的意思是 法律要有绝对平等 不谈民族 人人都是平等的 你犯罪和我犯罪判的刑罚是等同的 而对于言辞上的规范 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两件事可以等同吗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有一罚一 而语言上的尊重呢? 您非要把 我对这种不规范言辞的不满情绪 看作是 我藐视别的人的尊严 我也无话可说 他的尊严是 盘查犯人的时候称为维语系(原话) 而我后来的反驳行为则是 对民族问题挟之以自重,是民族团结的代言人 甚至是开朝皇帝,而且还剥夺了别人的尊严 还制造矛盾 不把维族人当人看了 ? 对不起 真的没有想到事情会严重到这种地步 您说的话一句比一句让人胆战心惊 每句都像一把刀子一样 闪着寒光 您说 我的过错 不属于人的范畴 是神 还要受神的惩罚 , 单纯且任性地希望他执行这些工作的时候 不要扯上维语系 一没有让他在犯罪的时候偏袒维吾尔族 二没有让他侮辱别的民族 我真的该受神的惩罚? 是需要下18层地狱 还是别的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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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布于:2010-08-20 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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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布于:2010-08-20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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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发布于:2010-08-20 08:57
回复 65# 天上的狮子
向版主问好! Marsh认真学习了版主的帖子,总结起来:无论是少数民族还是汉族,都应平等待之,而不能自命为谁谁谁的保护神、救世主,而给予特别的对待,以显示自己的伟大。但是,根据经典的理论,至少有两点应该承认: 一是,在人权理论中,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作为特殊人群,其人权应该受到特别的保护。理由不赘述。 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应该被视为“恶人”,其言行受到社会的监督,这种监督有时甚至近于无理取闹。 Marsh再次向版主、向所有可能受到伤害的朋友致歉!并承诺: 决不再在此讨论与语言学习无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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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布于:2010-08-20 09:09
回复 68# 风林火山
向风林老师问好! Marsh一向理解、支持、敬佩风林老师。这个问题本来沉寂了,是Marsh重又提起的。好吧,也许是我们把这个问题看得太重了,但惟其重者,才越发见得我们有多么热爱这种语言、这个民族、这片国土! 愿与风林老师共誓: “以后不会影响声同这片纯净的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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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布于:2010-08-20 10:00
说实在的,我是来做扫尾工作的。因为,就我现在的水准来看,三位的扫尾工作做的还不够或者不彻底,因为或许你们中个别人还有不理解的抵触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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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布于:2010-08-20 10:19
本帖最后由 天上的狮子 于 2010-8-20 12:08 编辑
等你们有了自己的事业、家庭等等的时候,等你们真正融入社会踏上做人的道路以后,你们就会有自己的感受了,怎样去做到公正。但是,正像不能等到小偷、强盗之类行为者自己认识到自己错了,我们才去消除他们对群体的不良影响一样,既然有你们发起了这样不负责任的争论,我不得不来做一个消除影响的扫尾工作。哪怕一年以后我发现这个问题出来消除影响也不存在我挑起什么事端的说法。 当然,不是说你们的言行等同于犯罪行为。只是说,在处理不良影响的事情上具有类似性。 这就是风林火山说话习惯中容易引起纠葛的说话方式。自己引起冲突,又不能真正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不愿意或者说没有能力消除公众影响,却怪别人出来消除影响是在重新挑起事端。 事情是你引发的,当然和你有关,所以消除影响过程中必然会直接间接涉及到你,让你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这不能怪别人了。如果你这样的道理也能成立,你所借用来说事情的公平正义从何谈起? 你们几个人自己的说话方式,原本就营造了那样的气氛,使得旁人无法用旁敲侧击的缓和方式来帮助你们收尾抵消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以至于到了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做这件事情。这事怪不得别人的。怎样看待现在的扫尾工作,也反映了风林火山的责任心究竟如何。 这也正是大家极其看重并极力避免出现这种争执的重要性所在。在现在这样复杂的社会情况和民族关系之际,已经不是故意不故意怎么样的事情。不是故意的,那么很多人都不是不该为自己的不良言行承担责任了。 如果你被车撞伤了,司机不是故意的。多数司机肯定不是故意的,因为他撞你以前甚至根本不知道还有你这个人。因为他不是故意的,他不该承担责任,你会答应吗?社会公共秩序诉求会答应吗? 司机说,我是昨天撞他的呀,你现在还来追究我的责任,你不给我面子不说还是再重新挑起事端。哦,好啊,那我们给司机一个面子。撞也撞过了,也认过错了道过谦了。没事了,事情解决了。至于你的伤嘛,自己想办法解决吧,不要在不依不饶纠缠人家了。你认吗? 你不认,你要求司机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理所当然的;为什么到了你风林火山口里道理就变了味儿了,变成是别人故意在扩大事态了呢? 说别人在臆断、编造,那你又是怎么得出结论铁汉柔情说的话是破坏民族团结的? 当一个人在不按照正确思维歪曲道理的时候,不管是思考水准问题还是故意的原因,别人自然去猜想到你是什么目的。和民族问题毫无关系的话,你往民族问题上引,别人认为你有意图,很正常。而且,你能引导得一般人看起来天衣无缝,像是那么回事,而且那么熟练,这说明你说话的思路和方式已经不是偶然的。这当然会让别人更往深处去想了。 你可以说别人是自己愿意那样想。因为这是你的一贯逻辑。这样的逻辑,就是说你自己怎么都可以,别人要是有所指责那就是别人愿意并且故意和自己过不去,所以自己都是正确的。 你这样说,就是在回避了一个问题:别人难道是很突兀地开始谈民族问题吗? 对你的不足的地方给予指出,就把别人说成是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情了在拿你的事情发泄,这又是你的一个伎俩。我为什么说成伎俩了,我希望你能去好好反观自己。 你回复的内容,是不是真正认识到自己思路上的不足,是不是愿意真正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等等这些,从你的回复措辞中都能看出来。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向被争论的对方发一个类似的邀请就算是真正认识了。 对我来说,我不会认同任何形式的歪理以及以此歪理建立起来的任何形式的要挟。 声同网站维语版块,原本就是从门可罗雀的境况下在大家努力下认认真真地走到现在的。 原本,铁汉柔情和我一样,都应该宽容地对待你们,因为我们经历过思考过看到过的,你们不一定有过,反之我们经历过你们现在所处的年龄状况。可惜的是,你们所做的是让有点责任心的人不得不参与进来的事情。知识上、技能上有不足,那么还可以照顾一下面子,反正是错的早晚会自己认识到,而且何必为了纠正别人的问题把自己和别人树敌了呢?是这样,我同意。所以,近期来,大家交流我也不去在乎有没有对错;强扭的瓜不甜,自己认识到自己该扭了就让自己去扭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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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布于:2010-08-20 10:47
本帖最后由 天上的狮子 于 2010-8-20 11:08 编辑
回复 天上的狮子 说句戏话。说是戏话是想缓和一下,实际还是严肃的问题,反应了你们三位在认识上的不足: 你marsh就该被看成恶人。 不知道你能不能用你自己的逻辑来理解我说的这句话。如果不能,那正说明了你现在还没有真正的能力所以也没有真正的权力来发表此类内容的话。你也可以说,我这样说是在堵你的嘴。 你凭什么把一个正常人看成恶人。那么,你的人权理论该如何解释?难道你的人权理论,就是把同样是人的一部分人看做恶人,把另一部分人看作善人? 以后,你从事法律工作了,你上班的时候,你就是恶人,下班以后你就是善人? 恶人应该受到惩戒,那么你每次上班的主要任务就是接受善人的惩罚乃至被消灭夺去生命。然后,下班了你是善人了,再让人把你救活好了。 在你上班的时候,你和你的女友或者老婆是敌对关系,因为这时候是恶人,而她这时候还没上班,是善人。你老婆你女友应该真诚地以你为敌,直到你下班再变成善人。 法律评判一个人是否有罪,是根据即成的事实来判断的。所以才有疑罪从无的说法,这叫无罪推定。你的意思是不是说,疑罪从无的无罪推定,是不尊重别人的人权,应该在所有人出现犯罪行为前就把他们看做恶人、罪人?我想你不会是这个意思吧。 那么,这不就存在问题了?你说你是学习法律并且有志于未来的中国法律工作。然而你的思维和对人、社会、权利的这些看法,却不得不让所有头脑清醒有正义感的人感到担忧。中国有这样思路和观点的法律工作者存在,中国社会群体的公共信誉感和安全感,势必会更成问题。社会将更加不安定、人的权利将更难得到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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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布于:2010-08-20 11:58
回复 61# 天上的狮子
看了版主的宏辩大论,我也沦为千古罪人-帮凶一个,说了就该承担责任......但我没必要帮某人呀,多素昧平生,说了点自身经历而已,但那称呼不绝以耳呀,要不我上传部分往来信函,一看便知.......这样我只能面壁悔过,以求获得新生,伏唯饶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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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布于:2010-08-20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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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布于:2010-08-20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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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0-08-20 12:31
本帖最后由 天上的狮子 于 2010-8-20 12:32 编辑
第一、那些句子是单句还是复句 第二、是单句各部分之间什么关系,是复句各分句之间是什么关系?并列、递进、转折、因果等等 第三、“维语系”这个词,基本含义是什么,它的敏感含义是什么?铁汉柔情说话用到这个词了,你怎么判断这个词在句子中应该表达的意思? 第四、根据铁汉柔情的所有言语,怎么判断他说的“维语系”这个词在团队共同行动中的意思。 第五、根据铁汉柔情的言语,怎么判断他对“维语系”这个词的个人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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