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掌心流沙 于 2010-3-5 21:41 编辑
藏文中两个最基本的标点——音节连写时,音节之间用小点“་”(ཚེག)隔开,句子的末尾或句中需要停顿的地方不用小点而用一竖道“།”(ཤད),但有两个例外: ①句尾或句中停顿前的最后一个字母是ཀ、ག时,则不写小点“་”也不写竖道“།”; ②句尾或句中停顿前的最后一个字母是ང时,则既要写小点“་”也要写竖道“།”。 见周季文所编《藏文拼音教材》第4页。 说明:这个教材不少声友都下载了,但学的过程中可能对一些细节没有记得很清楚或者有所疏忽,导致了运用中出现错误。所以偶在这里把它提取出来,强化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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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0-03-05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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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10-01-13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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