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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甘蔗叔叔的一个建议,自己觉得很重要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4-10-2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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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4-10-22 18:47
网盘的有效维持需要费用,我觉得也可以接受个人捐赠本论坛一个比较好的网盘服务。
华为网盘好像不错。

360如果是免费的lz可以直接替我们注册一个共享密码的呀。
[shanghaienne于2014-10-22 19:01编辑了帖子]
板凳#
发布于:2014-10-23 12:52
604692228:我的意思是,需要一个官方的网盘。但是提供给用户的界面是somdom内的网页。因为公开密码有个极为不好的地方,就是1000亿个用户努力维护,只要1个人恶意删除,东西就全没啦。所以,只能由管理员来处理,并把分享链接贴到页面上。这样,需要下1个月...回到原帖
是不是要先考虑一下效率和成本。

而且有很多东西用户也可以先努力分担一点的,毕竟管理员维护讨论区已经是很大的工作量了。

如果是添加第三方服务还好,你这种设计仿佛连后台都要相应重做了,个人觉得不是很实际效果也一般。
地板#
发布于:2014-10-23 23:04
       不同意,我认为尊重版权非常重要,虽然中国在这一点上远不及国外,但如果现在不开始起步的话,那侵权行为在中国会越来越严重。
       我觉得lz你最近一直在挖一些坟贴,一直在求各种资料,你要几十种语言资料干嘛?你是要学习还是要进行违法商业行为?就算你是要学习,你学得过来吗?帮你找一两个资料还可以,但你无限制的索取,这种行为很可疑。
       还有lidongbin这个帐号是你的小号,用来一唱一和的吧。
4#
发布于:2014-10-23 23:21
kloud:不同意,我认为尊重版权非常重要,虽然中国在这一点上远不及国外,但如果现在不开始起步的话,那侵权行为在中国会越来越严重。
       我觉得lz你最近一直在挖一些坟贴,一直在求各种资料,你要几十种语言资料干嘛?你是要学习还是要进行违法商业行...
回到原帖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说别人xx是小号,xx是用来索取利益,这样真的好么?
语言学习,各取所需,有的人只愿意一辈子学好一两门,学好三四门;但是也有人认为语言资料,多多益善,越多越好。。。我收集的语言种类已过300,但还在继续搜寻中。。。关于版权,uz-translations不也一样么?老外不一样也用电子书吗?国外的facebook,我加过一个语言群,也有人贴书籍下载链接。。。
5#
发布于:2014-10-24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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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于:2014-10-24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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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692228于2014-10-24 14:57编辑了帖子]
7#
发布于:2014-10-24 13:38
604692228:我也同意,不过,版权保护是重要的,资料的使用也重要。你能说图书馆的书免费看,就没人买书了,是盗版吗?而且,我在图书馆看到的好书,第一个想法一定是自己先去买一本。买不到的再去弄电子版。13楼的说法有道理,很多资料可以做语言性质数据的统计学研究...回到原帖
图书馆的所有资料不涉及侵权,其他不作评述你可以自己先查查看我国著作权法和侵权责任法(包括涉及网络侵权的最高院案例)的一些基本概念。
8#
发布于:2014-10-24 13:43
此外就最近的舌战写了一段我的建议,干脆这里也贴一下。我也觉得lz有点可疑,不好意思。

http://www.somdom.com/ent/t19309-1#125267
看到最近关于贩书和“书贩”的讨论,我感觉这种性质的交易巨细和兜售行为还是去交易平台上讨论和进行比较好,这种quasi-卖书人更应该低调一点才是,措辞也是,而且这样也许对你的“生意”也有好处。

一般声同这样的网络讨论平台其实对这种交易性质的讨论负有有事先提醒和事后监督的义务,所以若是你理直气壮,声同也永远听之任之,理论上是有一定风险的。而声同的热心使用者若是愿意指出这点,无论方式或措辞是否过激,我认为都是好事,实质是在替声同分担义务。好在一些书贩据称也不太再做盗版了,我觉得还是去比较专业的地方交流交易信息吧;原帖re不了,不如贴来翻出这古老的一帖。
9#
发布于:2014-10-2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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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布于:2014-10-24 13:47
604692228:如果有原文可以放上来,大家一起学习学习。毕竟尊重法律是很重要的。回到原帖
呵呵
11#
发布于:2014-10-2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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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布于:2014-10-24 13:56
604692228:刚好你说的那两部法律我不是太熟,本来打算明年找个时间研究研究的。我觉得,我的书借给你看,你的书借给我看,要是不违法,那在somdom登录用户内部,分享一些技术资料用于学习,应该也不违法。关键是像前几楼的朋友说的,用于其他目的,比如从这获取的...回到原帖
正如kloud所说的“违法的商业行为”。

不过不同法域很难说,比如你在德国利用或传播这里的电子资源也许即便非商用都是违法的。所以,你说呢?

真的想要研习民法子法可以先关注一下逻辑学,可能帮助更大,其他的百度或是谷歌一下够用了;祝好。
13#
发布于:2014-10-2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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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布于:2014-10-24 14:11
604692228:从逻辑学角度讲,“很难说”的意思就是“不懂”的意思吧。呵呵回到原帖
是的,从“贵逻辑学”角度的确是的。
15#
发布于:2014-10-2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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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布于:2014-10-2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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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ongbin
青铜十字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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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忠实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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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布于:2014-10-24 14:44
shanghaienne:图书馆的所有资料不涉及侵权,其他不作评述你可以自己先查查看我国著作权法和侵权责任法(包括涉及网络侵权的最高院案例)的一些基本概念。回到原帖
刚巧我这个小号也在,愿意的的话,以后就叫我“小号”也行。也就是说,去每个人都去uz各自都花相当长时间去下载资料,而且还可能下不全,就不盗版。放到somdom里方便使用了,谁都可以比较容易的去学习了,就是盗版了?那从立法的角度线考虑考虑这样的法律快改了吧。劳教都取消了,至少说明了,法律也是要变化的,也是要以人为本的。
我从来都是不喜欢盗版的,可事实呢?外研社,上海外教社……一大堆专业机构不引进版权。也不让人方便的去外国购物网站购买,还关税之类一大堆问题。就算买到了资料,对大多数人来说,英文资料页不如中文资料方便吧。

而且,我自己的看法是,一般来说,注意是一般来说,越没什么素质的人越爱把自己放到道德制高点,自然人,团体和国家都是一样。看看美国吧。所以,在法律(交通法47条)规定了机动车要给行人让行,却没人让。法律法规规定了,不让有害的随意吸烟的二手烟危害大众,却是公共区域的厕所上贴着禁止吸烟,结果离10米远都能呛死。天天说食品安全,却总有地沟油的情况下,先看看自己是不是什么都做到了,是不是一边再公共场所随意吸烟一边指责别人没岸线停车,再提别的。就像梁宏达再节目里说的,一个企业不做慈善不违法,但是应该做到的是依法纳税,保护环境,维护职工利益。而偷税漏税,又非法排污,压榨员工。得到1000万见不得人的钱,却那出10万说做慈善了,很无耻。我不是说版权保护说的不对,只是不喜欢某些做法。讨论问题可以,但是请不要一上来就无缘无故的,看谁都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好像全世界人都对不起他似得。
18#
发布于:2014-10-24 14:51
lidongbin:刚巧我这个小号也在,愿意的的话,以后就叫我“小号”也行。也就是说,去每个人都去uz各自都花相当长时间去下载资料,而且还可能下不全,就不盗版。放到somdom里方便使用了,谁都可以比较容易的去学习了,就是盗版了?那从立法的角度线考虑考虑这样的...回到原帖
抱歉我对你们的大小号之争实在是不感兴趣啊,我只考虑这些讨论对我喜欢的论坛会不会带来潜在的风险,毕竟维护的人少滥用的人多。出于和对维基百科一样的喜爱我还是在勉力回这帖,但请不要切换到鸡血状态好么?。。。诡辩之类的我看质量再回吧,实在有点不想回了。
kloud的老帖子我看到了,蛮凶的哈哈哈。

lz讨要资源的姿势是仿佛这论坛里别人应该给你的,我不是很喜欢这点。诺,现在直说了,这点完全同意kloud。其他的觉得这帖子也没什么可以评价的,你们可以继续,我建议适可而止。
19#
发布于:2014-10-24 14:54
我只是就事论事,不针对任何人。只是近来要么就是有人晒词典,要么就是有人满世界求资料,这样真的好吗?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很难让人不怀疑这背后到底有什么目的。如果心里坦荡,那没有必要激动,更没有必要长篇大论。我只是在这个理应是言论自由的语言论坛上自由地发表一些自己的意见,别无他意。如果真的是我误会了,我表达歉意。但我还是坚持正版,打击一切的非法商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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