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尝试比较基督教与伊斯兰教对女性地位的看待,资科主要取材自《圣经》、《古兰经》及穆罕默德圣人的教训。
第一个女人------夏娃 基督教(圣经) 「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耶和华神呼唤那人,对他说:你在那里﹖他说: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露体,我便藏了。耶和华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么﹖那人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作的是甚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作了这事,就必受咒诅,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纔能从地里得吃的。」 (创世纪 3:6-17) 伊斯兰 (古兰经) 「阿丹啊!你和你的妻子同住乐园吧,你们可以随意吃园里的食物。但不要临近这棵树;否则,就要变成不义者。」但恶魔教唆他俩,以致为他俩显出他俩的被遮盖的阴部。他说:「你俩的主禁你们俩吃这棵树的果实,只为不愿你俩变成天神,或永生不灭。」他对他俩盟誓说:「我确是忠于你俩的。」他用欺骗的手段使他俩堕落。当他俩尝了那棵树的果实的时候,他俩的阴部便对自己现露出来了,他俩只好用园里的树叶遮盖自己的阴部。他俩的主喊叫他俩说:「难道我没有禁止你俩吃那棵树的果实吗?难道我没有对你俩说过,恶魔确是你俩的明敌吗?」他俩说:「我们的主啊!我们已自欺了,如果你不赦宥我们,不慈悯我们,我们必定变成亏折者。」 (古兰经 7:19-23) 男女之别 「...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他就不洁净七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他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他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 (利末记 12:2-5) 「天地的国权,归真主所有。他欲创造甚么,就创造甚么;欲给谁女孩,就给谁女孩;欲给谁男孩,就给谁男孩;」 (古兰经 42:49) 「谁抚养女孩而加以善待,将被保护免于火狱的刑罚。」 (穆罕默德圣训 ) 女性精神的本质 「我得知有等妇人比死还苦:他的心是网罗,手是锁炼。凡蒙神喜悦的人必能躲避他;有罪的人却被他缠住了。传道者说:看哪,一千男子中,我找到一个正直人,但众女子中,没有找到一个。我将这事一一比较,要寻求其理,我心仍要寻找,却未曾找到。」 (传道书7:26-28) 「真主以法老的妻子,为信道的人们的模范。当时,她曾说:『我的主啊!求你在你那里,为我建筑一所房子在乐园里。求你拯救我脱离法老,和他的罪行。求你拯救我脱离不义的民众。』真主又以仪姆兰的女儿麦尔彦为信道的人们的模范,她曾保守贞操,但我以我的精神吹入她的身内,她信她的主的言辞和天经,她是一个服从的人。」 (古兰经 66:11-12) 「天堂在母亲脚下。」 (穆罕默德圣训 ) 月经 「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凡摸他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女人在污秽之中,凡他所躺的对象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洁净。凡摸他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凡摸他所坐甚么物件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在女人的床上,或在他坐的物上,若有别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 (利末记 15:19-23) 阿里请教穆圣:「若男女发生关系时身上流汗沾湿衣服;或妇女行经时贴着身体的衣服是否算是不洁呢?」 穆圣答道:「不,只有沾了精液或血,方令衣服变成不洁。」 (穆罕默德圣训 ) 经期的两性关系 「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不可露他的下体,与他亲近。」 (利末记 18:19) 「他们问你月经的﹙律例﹚,你说:『月经是有害的,故在经期中你们应当离开妻子,不要与她们交接,直到她们清洁。当她们洗净的时候,你们可以在真主所命你们的部位与她们交接。』真主的确喜爱悔罪的人,的确喜爱洁净的人。」 (古兰经 2:222) 女性受教育的权利 「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他们说话。他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他们若要学甚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 (哥林多前书14:34-35) 求学是每个男女穆斯林规定的主命。 (穆罕默德圣训 ) 承继财产的权利 「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 (民数记27:8) 「男子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女子也得享受父母和至亲所遗财产的一部分,无论他们所遗财产多寡,各人应得法定的部分。」 (古兰经4:7) 衣着端庄与头巾 「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或作:说豫言;下同),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 (哥林多前书11:3-6) 「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 只要有善行,这纔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提摩太前书2:9-10) 「先知啊!你应当对你的妻子、你的女儿和信士们的妇女说:她们应当用外衣蒙着自己的身体。这样做最容易使人认识她们,而不受侵犯。真主是至赦的,是至慈的。」 (古兰经33:59) 「你对信女们说,叫她们降低视线,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饰,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们用面纱遮住胸瞠,莫露出首饰,除非对她们的丈夫,或她们的父亲,或她们的丈夫的父亲,或她们的儿子,或她们的丈夫的儿子,或她们的兄弟,或她们的弟兄的儿子,或她们的姐妹的儿子,或她们的女仆,或她们的奴婢,或无性欲的男仆,或不懂妇女之事的儿童;叫她们不要用力踏足,使人得知她们所隐藏的首饰。信士们啊!你们应全体向真主悔罪,以便你们成功。」 (古兰经24:31) 多妻 「他离开希伯仑之后,在耶路撒冷又立后妃,又生儿女。」 (塞缪尔记下5:13) 「所罗门有妃七百,都是公主;还有嫔三百。这些妃嫔诱惑他的心。」 (列王纪上11:3) 「拉麦娶了两个妻:一个名叫亚大,一个名叫洗拉。」 (创世记4:19) 「人若有二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的、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 (申命记21:15) 「若另娶一个,那女子的吃食、衣服,并好合的事,仍不可减少。」 (出埃及记21:10) 「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末,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末,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们的女奴为满足。这是更近于公平的。」 (古兰经4:3) 婚姻的禁戒 「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对头,露他的下体。」 (利末记18:18) 「真主严禁你们娶你们的母亲、女儿、姐妹、姑母、姨母、侄女、外甥女、乳母、同乳姐妹、岳母、以及你们所抚育的继女,即你们曾与她们的母亲同房的,如果你们与她们的母亲没有同房,那末,你们无妨娶她们。真主还严禁你们娶你们亲生儿子的媳妇,和同时娶两姐妹,但已往的不受惩罚。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 (古兰经4:23) 离婚 「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马可福音10:11-12) 「先知啊!当你们休妻的时候,你们当在她们的待婚期之前休她们,你们当计算待婚期,当敬畏真主──你们的主。你们不要把她们从她们的房里驱逐出门,她们也不得自己出门,除非她们做了明显的丑事。这是真主的法度,谁超越真主的法度,谁确是不义者。你们不知道,此后,真主或许创造一件事情。」 (古兰经65:1) 离婚与寡妇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他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马太福音5:32) 「他要娶处女为妻。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都不可娶;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 (利未记21:13-14) 「你们中弃世而遗留妻子的人,他们的妻子当期待四个月零十日;待婚满期的时候,她们关于自身的合理的行为,对于你们毫无罪过。真主对于你们的行为是彻知的。」 (古兰经2:234) 孝顺父母 「他就同他们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他母亲把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里。」 (路加福音2:51)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又说:咒骂父母的,必治死他。」 (马可福音7:10) 「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利未记19:3) 「﹙他使我﹚孝敬我的母亲,他没有使我做霸道的、薄命的人。」 (古兰经19:32) 「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母亲弱上加弱地怀着他,他的断乳,是在两年之中——﹙我说﹚:「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惟我是最后的归宿。」 (古兰经3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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