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68 次阅读
8 条回复
中日两国的文字改革和简体字的异同语言交流
作者:何群雄(1954.7.31.-) 日本一桥大学社会科学博士《汉字在日本·第6章 “汉字文化圈”和电脑汉字处理的时代(1978~)·6.2 汉字文化圈的时代·6.3 中日两国的文字改革和简体字的异同》
6.3.1 问题的由来
中日两国的简体字共通是个老问题了。早在1907年(〔日〕明治四十七年)1月金子坚太郎、伊泽修二就曾发起“统一汉字会”,主张日、清、韩三国统一改良常用汉字。“汉字有交通东亚世界之便”更是明治时代反对废除汉字的一条理由。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可以认为中日汉字共通问题和文字改革的历史一样长。然而,有关文字改革的议论和准备工作虽然开始得很早,真正成为付诸实施的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却很晚,日本是1946年的当用汉字以后,中国也是解放以后的事。换句话说就是直到五十年前的战后,因为没有明文规定,中日两国汉字之间也就没有一条清楚的分界线,只有一些模糊的习惯用法上的不同。所以从实质上来看,中日简化字的分化和共通是战后中日两国政府的语言文字政策生效以后产生的新问题。
1957年9月22日周恩来提出了“中日简体字共通”的建议。1958年1月10日在政治协商会议上作的〈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周又指出:中国的简体字也采用了某些日本简化了的汉字。今后如果中日两国都推广简化字,字形的差异值得注意,中日之间是否可以协调简化字问题。不久,战后日本影响最大的汉语学家仓石武四郎(1897~1975)写了〈中国的简体字和日本的简体字——过于简单化了的“中日交流”〉(《周刊朝日》1957年/〔日〕昭和三十二年12月29日)一文,对中日简体字协定的有效性表示怀疑。1960年(〔日〕昭和三十五年)3~5月,以日语审议会委员为中心,组成了中国文字改革视察团到中国实地考察。中日邦交恢复以后,1975年(〔日〕昭和五十年)2月26日至3月7日,文部省下属的文化厅又派出调查团考察中国文字改革的动向。6月调查团提出了报告书,结论是中日两国汉字字体的统一是不可能的。1977年(〔日〕昭和五十二年)日本国会就中日两国简体字的共通化问题提出质疑,日语审议会再次进行了讨论,结论是两国“实行简化的基础和国情完全不同,没有必要考虑中国的简化字问题。”
6.3.2 民间的动态
1977年(〔日〕昭和五十二年)9月3日《朝日新闻》的“论坛”栏发表了名古屋地方检察院多谷千香子的〈日中汉字的共通化——重新认识其在加深相互了解上的作用〉,文中说:
“作为日中文化交流的桥梁,自古以来汉字作出了巨大贡献。尽管两国的口语不同,由于使用相同的汉字,在相互理解中发挥了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两国各行其是的简化和新造,以往是一样的汉字正在逐渐变成完全不同的东西。”作者提出:
(1)为了朝着共通的方向简化汉字,应该建立由两国代表组成的委员会。
(2)翻译词的共通化。首先是可以从外交、法律用语开始,希望也能逐渐波及其他人文、自然科学。
不久,同报同栏又登出了两篇表示反对意见的文章。首先是同年9月27日新日本制铁公司海外管理部村田孝四郎写的〈日中共通汉字难题太多——与之相比还是学习汉语吧〉,文中提出了四点反对意见:
(1)统一字形似乎有助于日本方面理解汉语,但是从中国方面来看,日语有假名,稍稍统一一点儿简化字无济于事,不学假名照样不懂日语。因此中国方面是否有统一的愿望?是否有可能向日本方面提出限制使用假名的要求?
(2)中国的简化方针中有一条同音替代,在这一点上日语就并不一定都能对应,这类简化字恐怕就很难统一。
(3)同一个汉字,日中之间往往有意义上的差别,只统一字形不统一字义是片面的,而字义的统一是不可能的。
(4)关于外来语,日语的“テレビ”汉语写作“电视”、“ラジオ”写作“收音机”。即使将这些词统一成汉语词,专用名词怎么办呢?“可口可乐”还可以接受,“肯尼迪”、“赫鲁晓夫”就无法接受了。日语有假名这样方便的表音文字,日本人是不可能不用的。中国将来也要废除汉字使用罗马字,简化汉字不过是文字改革的一个中坚阶段,也就是说中国和日本基本想法、立场完全不同。
接着,他又说:“实际上,中国的简体字只要记住了最基本的二百几十个,其他字就可以类推了,普通的日本人经过短期学习就可以掌握。所以除去印刷上的不便,日中简化字的不同在理解方面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其次是10月22日发表的实践女子大学教授新田大作的〈汉字的日中共通化是不可能的——一知半解的知识只会招来混乱〉。文章认为:“真要有志于日中友好,就不该依靠简化字,从学习汉语开始才是正道。利用半通不通的汉字知识而导致错误理解中国的‘殷鉴’不远,近代就有很多。”作者认为“日中汉字还是以不同为好”。
近年,日本文部省下属的文化厅刊行了为以汉语为母语的日语学习者编写的《与汉语对应的(日语中的)汉语词》(1978年/〔日〕昭和五十三年12月)、《汉字音读词的日中对应》(1983年/〔日〕昭和五十八年5月)两书。荒川清秀的〈汉语和汉语词——兼评文化厅《与汉语对应的(日语中的)汉语词》〉和松冈荣志的〈日语教育“村”和汉语教育“村”——围绕着文化厅《与汉语对应的(日语中的)汉语词》〉对这种急功好利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1989年北京的语文出版社刊行了新加坡谢世涯撰写的《新中日简体字研究》一书,谢氏认为:中日两国汉字的简化方法大致相同,却由于社会习俗和历史原因造成了实际上的巨大差异。这样容易引起误会,对文化交流和文字处理都不利。中日两国应该共同组织汉字简化委员会,并提出:中日互相采用对方的简体字,一、两笔不同的小异之处经过合议以后统一采用一个字形,日本应该摹仿中国搞部首类推等八条建议。
松冈荣志的〈中国的简体字·日本的新字体——再谈中日汉字共通化的可能性〉一文反驳道:中国的汉字用于记录汉语,日本的汉字用于记录日语。只要汉语和日语还是建立在不同的历史、文化、社会基础上的两种不同语言,记录这两种语言的汉字即使完全不同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为了防止因表面类似而引起误解,我们甚至认为中日两国的汉字应该更不同才好呢。接着又逐条批驳谢氏的建议说,中国简体字最大的问题是偏旁类推,造成了大量的异体字。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原先生说,只因当年中国搞简化字时不知日本的情况,如果知道了肯定会学日本的样子,把简化的范围规定在常用字内。谢氏提倡的中日联合委员会,说来容易做来难。真要组织这样的委员会不知要花多少年,委员的人选、委员会的权限……,问题多得数不清。真要有了这样的委员会,肯定会成为两国之间最重要的外交活动之一。谢氏站在新加坡这样的第三国立场上,纯粹从理论上看问题。看看中日两国的文字改革史就可以知道,大部分问题不是在理论上、而是在实行中产生的,国内的政治压力可以很容易地把理论问题扭曲。
总之,从事政治、经济等实务工作的人希望通过汉字共通找到一条捷径,而一些靠语言文字吃饭的专家们则持怀疑态度,更强调两国文字改革的“基盘和国情”的差异。
6.3.1 问题的由来
中日两国的简体字共通是个老问题了。早在1907年(〔日〕明治四十七年)1月金子坚太郎、伊泽修二就曾发起“统一汉字会”,主张日、清、韩三国统一改良常用汉字。“汉字有交通东亚世界之便”更是明治时代反对废除汉字的一条理由。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可以认为中日汉字共通问题和文字改革的历史一样长。然而,有关文字改革的议论和准备工作虽然开始得很早,真正成为付诸实施的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却很晚,日本是1946年的当用汉字以后,中国也是解放以后的事。换句话说就是直到五十年前的战后,因为没有明文规定,中日两国汉字之间也就没有一条清楚的分界线,只有一些模糊的习惯用法上的不同。所以从实质上来看,中日简化字的分化和共通是战后中日两国政府的语言文字政策生效以后产生的新问题。
1957年9月22日周恩来提出了“中日简体字共通”的建议。1958年1月10日在政治协商会议上作的〈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周又指出:中国的简体字也采用了某些日本简化了的汉字。今后如果中日两国都推广简化字,字形的差异值得注意,中日之间是否可以协调简化字问题。不久,战后日本影响最大的汉语学家仓石武四郎(1897~1975)写了〈中国的简体字和日本的简体字——过于简单化了的“中日交流”〉(《周刊朝日》1957年/〔日〕昭和三十二年12月29日)一文,对中日简体字协定的有效性表示怀疑。1960年(〔日〕昭和三十五年)3~5月,以日语审议会委员为中心,组成了中国文字改革视察团到中国实地考察。中日邦交恢复以后,1975年(〔日〕昭和五十年)2月26日至3月7日,文部省下属的文化厅又派出调查团考察中国文字改革的动向。6月调查团提出了报告书,结论是中日两国汉字字体的统一是不可能的。1977年(〔日〕昭和五十二年)日本国会就中日两国简体字的共通化问题提出质疑,日语审议会再次进行了讨论,结论是两国“实行简化的基础和国情完全不同,没有必要考虑中国的简化字问题。”
6.3.2 民间的动态
1977年(〔日〕昭和五十二年)9月3日《朝日新闻》的“论坛”栏发表了名古屋地方检察院多谷千香子的〈日中汉字的共通化——重新认识其在加深相互了解上的作用〉,文中说:
“作为日中文化交流的桥梁,自古以来汉字作出了巨大贡献。尽管两国的口语不同,由于使用相同的汉字,在相互理解中发挥了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两国各行其是的简化和新造,以往是一样的汉字正在逐渐变成完全不同的东西。”作者提出:
(1)为了朝着共通的方向简化汉字,应该建立由两国代表组成的委员会。
(2)翻译词的共通化。首先是可以从外交、法律用语开始,希望也能逐渐波及其他人文、自然科学。
不久,同报同栏又登出了两篇表示反对意见的文章。首先是同年9月27日新日本制铁公司海外管理部村田孝四郎写的〈日中共通汉字难题太多——与之相比还是学习汉语吧〉,文中提出了四点反对意见:
(1)统一字形似乎有助于日本方面理解汉语,但是从中国方面来看,日语有假名,稍稍统一一点儿简化字无济于事,不学假名照样不懂日语。因此中国方面是否有统一的愿望?是否有可能向日本方面提出限制使用假名的要求?
(2)中国的简化方针中有一条同音替代,在这一点上日语就并不一定都能对应,这类简化字恐怕就很难统一。
(3)同一个汉字,日中之间往往有意义上的差别,只统一字形不统一字义是片面的,而字义的统一是不可能的。
(4)关于外来语,日语的“テレビ”汉语写作“电视”、“ラジオ”写作“收音机”。即使将这些词统一成汉语词,专用名词怎么办呢?“可口可乐”还可以接受,“肯尼迪”、“赫鲁晓夫”就无法接受了。日语有假名这样方便的表音文字,日本人是不可能不用的。中国将来也要废除汉字使用罗马字,简化汉字不过是文字改革的一个中坚阶段,也就是说中国和日本基本想法、立场完全不同。
接着,他又说:“实际上,中国的简体字只要记住了最基本的二百几十个,其他字就可以类推了,普通的日本人经过短期学习就可以掌握。所以除去印刷上的不便,日中简化字的不同在理解方面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其次是10月22日发表的实践女子大学教授新田大作的〈汉字的日中共通化是不可能的——一知半解的知识只会招来混乱〉。文章认为:“真要有志于日中友好,就不该依靠简化字,从学习汉语开始才是正道。利用半通不通的汉字知识而导致错误理解中国的‘殷鉴’不远,近代就有很多。”作者认为“日中汉字还是以不同为好”。
近年,日本文部省下属的文化厅刊行了为以汉语为母语的日语学习者编写的《与汉语对应的(日语中的)汉语词》(1978年/〔日〕昭和五十三年12月)、《汉字音读词的日中对应》(1983年/〔日〕昭和五十八年5月)两书。荒川清秀的〈汉语和汉语词——兼评文化厅《与汉语对应的(日语中的)汉语词》〉和松冈荣志的〈日语教育“村”和汉语教育“村”——围绕着文化厅《与汉语对应的(日语中的)汉语词》〉对这种急功好利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1989年北京的语文出版社刊行了新加坡谢世涯撰写的《新中日简体字研究》一书,谢氏认为:中日两国汉字的简化方法大致相同,却由于社会习俗和历史原因造成了实际上的巨大差异。这样容易引起误会,对文化交流和文字处理都不利。中日两国应该共同组织汉字简化委员会,并提出:中日互相采用对方的简体字,一、两笔不同的小异之处经过合议以后统一采用一个字形,日本应该摹仿中国搞部首类推等八条建议。
松冈荣志的〈中国的简体字·日本的新字体——再谈中日汉字共通化的可能性〉一文反驳道:中国的汉字用于记录汉语,日本的汉字用于记录日语。只要汉语和日语还是建立在不同的历史、文化、社会基础上的两种不同语言,记录这两种语言的汉字即使完全不同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为了防止因表面类似而引起误解,我们甚至认为中日两国的汉字应该更不同才好呢。接着又逐条批驳谢氏的建议说,中国简体字最大的问题是偏旁类推,造成了大量的异体字。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原先生说,只因当年中国搞简化字时不知日本的情况,如果知道了肯定会学日本的样子,把简化的范围规定在常用字内。谢氏提倡的中日联合委员会,说来容易做来难。真要组织这样的委员会不知要花多少年,委员的人选、委员会的权限……,问题多得数不清。真要有了这样的委员会,肯定会成为两国之间最重要的外交活动之一。谢氏站在新加坡这样的第三国立场上,纯粹从理论上看问题。看看中日两国的文字改革史就可以知道,大部分问题不是在理论上、而是在实行中产生的,国内的政治压力可以很容易地把理论问题扭曲。
总之,从事政治、经济等实务工作的人希望通过汉字共通找到一条捷径,而一些靠语言文字吃饭的专家们则持怀疑态度,更强调两国文字改革的“基盘和国情”的差异。
| Mia honoro nomiĝas lojaleco. La fidelulo nepovas perdi tri agojn:la kredo,espero kaj am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