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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交流]中日两国的文字改革和简体字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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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09-09-30 08:03
作者:何群雄(1954.7.31.-) 日本一桥大学社会科学博士《汉字在日本·第6章 “汉字文化圈”和电脑汉字处理的时代(1978~)·6.2 汉字文化圈的时代·6.3 中日两国的文字改革和简体字的异同》
6.3.1 问题的由来
  中日两国的简体字共通是个老问题了。早在1907年(〔日〕明治四十七年)1月金子坚太郎、伊泽修二就曾发起“统一汉字会”,主张日、清、韩三国统一改良常用汉字。“汉字有交通东亚世界之便”更是明治时代反对废除汉字的一条理由。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可以认为中日汉字共通问题和文字改革的历史一样长。然而,有关文字改革的议论和准备工作虽然开始得很早,真正成为付诸实施的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却很晚,日本是1946年的当用汉字以后,中国也是解放以后的事。换句话说就是直到五十年前的战后,因为没有明文规定,中日两国汉字之间也就没有一条清楚的分界线,只有一些模糊的习惯用法上的不同。所以从实质上来看,中日简化字的分化和共通是战后中日两国政府的语言文字政策生效以后产生的新问题。
  1957年9月22日周恩来提出了“中日简体字共通”的建议。1958年1月10日在政治协商会议上作的〈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的报告中,周又指出:中国的简体字也采用了某些日本简化了的汉字。今后如果中日两国都推广简化字,字形的差异值得注意,中日之间是否可以协调简化字问题。不久,战后日本影响最大的汉语学家仓石武四郎(1897~1975)写了〈中国的简体字和日本的简体字——过于简单化了的“中日交流”〉(《周刊朝日》1957年/〔日〕昭和三十二年12月29日)一文,对中日简体字协定的有效性表示怀疑。1960年(〔日〕昭和三十五年)3~5月,以日语审议会委员为中心,组成了中国文字改革视察团到中国实地考察。中日邦交恢复以后,1975年(〔日〕昭和五十年)2月26日至3月7日,文部省下属的文化厅又派出调查团考察中国文字改革的动向。6月调查团提出了报告书,结论是中日两国汉字字体的统一是不可能的。1977年(〔日〕昭和五十二年)日本国会就中日两国简体字的共通化问题提出质疑,日语审议会再次进行了讨论,结论是两国“实行简化的基础和国情完全不同,没有必要考虑中国的简化字问题。”
6.3.2 民间的动态
  1977年(〔日〕昭和五十二年)9月3日《朝日新闻》的“论坛”栏发表了名古屋地方检察院多谷千香子的〈日中汉字的共通化——重新认识其在加深相互了解上的作用〉,文中说:
  “作为日中文化交流的桥梁,自古以来汉字作出了巨大贡献。尽管两国的口语不同,由于使用相同的汉字,在相互理解中发挥了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两国各行其是的简化和新造,以往是一样的汉字正在逐渐变成完全不同的东西。”作者提出:
  (1)为了朝着共通的方向简化汉字,应该建立由两国代表组成的委员会。
  (2)翻译词的共通化。首先是可以从外交、法律用语开始,希望也能逐渐波及其他人文、自然科学。
   不久,同报同栏又登出了两篇表示反对意见的文章。首先是同年9月27日新日本制铁公司海外管理部村田孝四郎写的〈日中共通汉字难题太多——与之相比还是学习汉语吧〉,文中提出了四点反对意见:
  (1)统一字形似乎有助于日本方面理解汉语,但是从中国方面来看,日语有假名,稍稍统一一点儿简化字无济于事,不学假名照样不懂日语。因此中国方面是否有统一的愿望?是否有可能向日本方面提出限制使用假名的要求?
  (2)中国的简化方针中有一条同音替代,在这一点上日语就并不一定都能对应,这类简化字恐怕就很难统一。
  (3)同一个汉字,日中之间往往有意义上的差别,只统一字形不统一字义是片面的,而字义的统一是不可能的。
  (4)关于外来语,日语的“テレビ”汉语写作“电视”、“ラジオ”写作“收音机”。即使将这些词统一成汉语词,专用名词怎么办呢?“可口可乐”还可以接受,“肯尼迪”、“赫鲁晓夫”就无法接受了。日语有假名这样方便的表音文字,日本人是不可能不用的。中国将来也要废除汉字使用罗马字,简化汉字不过是文字改革的一个中坚阶段,也就是说中国和日本基本想法、立场完全不同。
  接着,他又说:“实际上,中国的简体字只要记住了最基本的二百几十个,其他字就可以类推了,普通的日本人经过短期学习就可以掌握。所以除去印刷上的不便,日中简化字的不同在理解方面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
  其次是10月22日发表的实践女子大学教授新田大作的〈汉字的日中共通化是不可能的——一知半解的知识只会招来混乱〉。文章认为:“真要有志于日中友好,就不该依靠简化字,从学习汉语开始才是正道。利用半通不通的汉字知识而导致错误理解中国的‘殷鉴’不远,近代就有很多。”作者认为“日中汉字还是以不同为好”。
  近年,日本文部省下属的文化厅刊行了为以汉语为母语的日语学习者编写的《与汉语对应的(日语中的)汉语词》(1978年/〔日〕昭和五十三年12月)、《汉字音读词的日中对应》(1983年/〔日〕昭和五十八年5月)两书。荒川清秀的〈汉语和汉语词——兼评文化厅《与汉语对应的(日语中的)汉语词》〉和松冈荣志的〈日语教育“村”和汉语教育“村”——围绕着文化厅《与汉语对应的(日语中的)汉语词》〉对这种急功好利的做法提出了批评。
  1989年北京的语文出版社刊行了新加坡谢世涯撰写的《新中日简体字研究》一书,谢氏认为:中日两国汉字的简化方法大致相同,却由于社会习俗和历史原因造成了实际上的巨大差异。这样容易引起误会,对文化交流和文字处理都不利。中日两国应该共同组织汉字简化委员会,并提出:中日互相采用对方的简体字,一、两笔不同的小异之处经过合议以后统一采用一个字形,日本应该摹仿中国搞部首类推等八条建议。
  松冈荣志的〈中国的简体字·日本的新字体——再谈中日汉字共通化的可能性〉一文反驳道:中国的汉字用于记录汉语,日本的汉字用于记录日语。只要汉语和日语还是建立在不同的历史、文化、社会基础上的两种不同语言,记录这两种语言的汉字即使完全不同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为了防止因表面类似而引起误解,我们甚至认为中日两国的汉字应该更不同才好呢。接着又逐条批驳谢氏的建议说,中国简体字最大的问题是偏旁类推,造成了大量的异体字。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原先生说,只因当年中国搞简化字时不知日本的情况,如果知道了肯定会学日本的样子,把简化的范围规定在常用字内。谢氏提倡的中日联合委员会,说来容易做来难。真要组织这样的委员会不知要花多少年,委员的人选、委员会的权限……,问题多得数不清。真要有了这样的委员会,肯定会成为两国之间最重要的外交活动之一。谢氏站在新加坡这样的第三国立场上,纯粹从理论上看问题。看看中日两国的文字改革史就可以知道,大部分问题不是在理论上、而是在实行中产生的,国内的政治压力可以很容易地把理论问题扭曲。
  总之,从事政治、经济等实务工作的人希望通过汉字共通找到一条捷径,而一些靠语言文字吃饭的专家们则持怀疑态度,更强调两国文字改革的“基盘和国情”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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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09-09-30 08:08
6.3.3 基盘和国情
  这就有必要梳理一下那些专家们强调的中日两国的“基盘和国情”的不同了。
  日语的汉字问题至少包括了字数、音训和字形等几个方面,比汉语要复杂得多。日本的文字改革首先着眼于限制汉字的字数,而中国主要着眼于减少汉字的笔画。这种差异是由两国文字改革的基本理念和方法所成的,其背景是两国文字体系的差异。现代日语的文字体系是“汉字假名混合文体”,其主体部分由汉字和假名两种文字构成。当然,还有罗马字、阿拉伯数字和其他特殊符号等等,在讨论汉字问题时,这些方面不太重要,可以暂时忽略。从理论上说:日语的汉字主要用于表示实义的部分,假名主要用于表示虚词、词尾变化等语法部分。
  日本文字改革的根本问题是如何调整好汉字、假名二者的关系,战后的《当用汉字表》和《常用汉字表》讨论的都是这个问题。哪些成分该用汉字写、哪些该用假名写,汉字是多了还是少了。汉字一多,给教育和学习者增加负担,成为教育问题。汉字少了,给表达和理解带来障碍,文艺界要抗议。无论是《当用汉字表》还是《常用汉字表》,所作的第一件事都是规定字数——规定允许使用的汉字的范围,二者都是封闭性的字集。之所以可以这样做是因为日语有假名,不准用汉字的地方可以用假名写。汉语没有,所以虽然中国也制定了《常用字表》和《通用字表》,充其量只是给教育界提供一个参考标准,没有限制社会上实际使用范围的功能。
  其实,中国也一直有人在考虑限制汉字字数的问题。1935年11月生活书店出版了洪森的《一千一百个基本汉字使用教学法》,希望“将来,一切政府的文告,法院的批判,学者的理论,报纸的社评,也许可以全用‘1,100个基本字’,和‘250个特别字’来写,使得那凡是经过识字训练的民众,自己都能看懂。”抗战初期翟健雄发表了〈一个扫除文盲的工具问题〉(《国讯》222期、1939年12月)提出用454个笔画简单的汉字代表汉语音节(不区分声调)来记录汉语。1948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吴廉明编辑的《中华基本教育小字典》收有5,200个字头,其解释则只用了1,100个基本字和500个补充字。
  1953年3月2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根据毛泽东主席关于“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少”的指示,决定简化工作的顺序是:先整理数量、再简化字形,并于同年11月拟出了《7,685字分类表》,共有12个分表:
  (1)古代文言用字836个——这部分字除大中专学校文学、历史读本以外一般不用,可以删去。
  (2)罕用字466个——可以拼音化。
  (3)拟音字87个——可以拼音化。
  (4)音译专用字87个——可以拼音化。
  (5)联绵字615个——可以拼音化。
  (6)异体字1,581个——每组选用一个,其余删去。
  (7)地名专用字439个——可以用同音、近音字代替,或干脆改用拼音。
  (8)姓氏专用字106个——拟保留常用的一部分,其余拼音。
  (9)行业专用字272个——在文章里拼音化。
  (10)学术专用字65个——用同音字代替或拼音。
  (11)口语生僻字331个——用同音字代替或拼音。
  (12)一般用字2,848个。
  2,848个一般用字中,还有一部分可以用同音代替的办法精简,经过再次归并以后编成了〈1,469个精简汉字表〉。用这个字表作了写作各种体裁文章的试验以后,发现了如下问题:
  (1)有些单音词用精简汉字或拼音改写后不容易看懂,要更多地依靠上下文去猜,很不方便。
  (2)有时被精简字的原有含义还在起作用,容易引起误解。例如用“除苗”代替“锄苗”就有可能误解为把苗去掉。
  (3)要想读懂文中用注音字母或拼音字母改写的部分,必须先熟练掌握其拼写法,当时却还没有一种大众普遍熟悉的拼音方案。
  (4)行业、学术用词很难全部用同音字代替或拼音化。例如把“溶液”改写成“溶夜”后让人觉得不知所云。
  (5)已经识字的人要花很多时间记忆或查字表才能搞清:哪些字该保留、哪些字该精简,什么字代替什么字、什么字又该用拼音写等等,非常麻烦。
  发现了上述问题以后,精简字数的工作就被搁了起来。1954年12月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成国务院直属的文字改革委员会,1955年1月吴玉章主任向国务院提出的报告书指出:有关整理、精简汉字的研究不易取得满意的成果,而实施简体字和统一异体字的工作却十分紧迫。从此中国的文字改革就主要转向减少汉字的笔画。
  此后,有关精简字的议论仍然时有出现。1964年5月3日的《人民日报》发表了郭沫若的〈日本的汉字改革和文字机械化〉,文中介绍了日本的《当用汉字》和 “教育汉字”,并认为应该大力压缩通用汉字的数量,拟声词和外国的人、地名可以用拼音写等等。1964年6月24日的《光明日报》发表了林汉达的论文〈一万个通用汉字能不能砍去一半?〉,并认为经过努力是可以办到的。同年7月22日的《光明日报》又发表了周有光写的〈限制和减少现代汉语用字〉,认为压缩通用汉字最好的办法是在汉字中夹用拼音。1976年7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几个工人合写的文章,他们选择出现频率较高的3,260字为“标准汉字”,又在每个不分声调的音节中指定一个“代表字”,3,260以外的字都用同音代表字代替。1982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了郑林曦的《精简汉字的理论和实践》,提出了八条具体作法。作者认为“根据过去几十年实践的经验看来,精简汉字字数,大概不可能由某些机构或个人预先定出一个数目作目标”,而要“从实际出发,作客观的估计,大概只可能提出几条切实可行的办法,经过宣传,取得人民群众的同意和支持,依靠群众的力量,从易于作到的开始,一步一步地去精简,最后达到现代通用汉字总数的确实减少。”然而这都只是一些个人的学术见解,没有成为付诸实施的国家语言文字政策。
  战后中国也制定过一些频率字表,例如: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的〈常用字表〉(2,000字),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等等。但是,这些表主要是作为中小学和成人教育的参考标准而制定的,对于社会上的实际使用没有约束力。因此,从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角度来看,中日两国的字数表是不同性质、层次上的东西,其比较没有政策上的意义。通过二者的比较可以知道的是日本和中国实际使用的最常用字的大致异同。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收有“常用字”2,500和次常用字1,000。没有收进这3,500字中的日本的《常用汉字表》的字是:
  扱、邸、町、胴、笃、扉、妃、绀、劾、诘、濑、戾、寮、泷、魅、俳、癖、憩、缲、云、玺、泄、曜、谒、驿、朕、祉、冢、濯
  以及和制汉字:働、畑、峠、匁、込、塀、枠
  也就是说,除了这36个字以外,日本的《常用汉字表》里的其他1,909字,在中国也是常用字。即使是没有收进《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的36个字,除了“扱”与和制汉字以外,中国也还在用。换言之,从实际使用的情况来看中日两国的常用字是差不多的,两国的差别主要在文字改革政策的理念和实际操作上。
  其次是音训问题。日本给凡是进入1,850或1,945范围以内的字都规定了音、义的使用范围,这是考虑到日语汉字音义的复杂性而采取的措施。而汉语方面,无论是简化字表、异体字整理表、还是常用字表,都没有全面讨论这个问题。
  最后才是字形问题。中国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12月22日公布)的入选标准是:尽量选取笔画少、好写、用途广、重要的组字要素、一般印刷厂的常备铅字等等,不取容易和其他字相混淆的字形。1949年(〔日〕昭和二十四年)公布的日本的《当用汉字表》的〈前言〉规定的两项标准是:
  (1)本表的字体是作为既好写好读、又正确的汉字的参考标准而选定的。
  (2)选定本表的字形时既考虑了统一异体字、采用简体字、整理字的笔画等问题,同时也考虑了书写的习惯、学习的难易等方面。另外还考虑了尽可能使印刷体和手写体一致。
  可见,在“统一异体字、采用简体字”的原则上,中日两表是一致的。关于异体字字形的统一,负责审议《当用汉字字体表》的汉字主查委员会委员长安藤正次在审议经过报告中说:
  (1)两个以上的字形同时存在时,不取笔画组合难、错综复杂、难写的字形。
  (2)简化笔画组合复杂、而又可以省略的字形。
  (3)尽可能不管笔画有细微差别的字形。
  (4)尽量采用虽然历史比较短、却已为社会广泛使用的简体字。
  可见在简体字选取标准上,中日两国都没采用“字源主义”。在采用相对简略的字形,排除复杂的、容易和其他字相混淆的字形,重视社会惯用等方面,中日两国也是一样的。从总体来看,中日两国的简化原则是相通的。
  但是,具体到每个字的取舍时,《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和《当用汉字字体表》却有较大的差异。例如:《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将“笑(咲)娘(嬢)果(菓)并(並竝併)吃(喫)”五组字当作异体字处理、统一起来了。但是,在日语里这几个是音义都不同的字:“笑”(わらうwarau)相当于汉语的“笑”、“咲”(さくsaku)则是“花开”的“开”。“娘”(むすめmusume)是“女儿”、“嬢”(じょうjou)则是“小姐”。“果”读成“はたす(hatasu)”时是“完成”、“发挥(作用)”的意思,保留着汉语的古义。现代汉语除了文言色彩比较浓的“未果”等比较特殊的用法以外,一般不这样用。“並”(なみnami)在日语里是“普通、一般”的意思。至于“吃”和“喫”,在汉语史上也是音义都不同的字,日语至今还保留着这种区别。
  有的简化字的笔画,汉语比日语少:“挂(掛)迹(跡)杰(傑)泪(涙)弃(棄)升(昇)韵(韻)异(異)周(週)妒(妬)脉(脈)凉(涼)况(況)减(減)决(決)净(淨)志(誌)冢(塚)姊(姉)游(遊)烟(煙)”。有的一样多,或是汉语比日语多,或是二者的简化方法不一样:“灾(災)吊(弔)耻(恥)效(効)乘(乘)窗(窓)赞(賛)册(冊)”。可见双方都在考虑减少笔画的同时,也兼顾了重视习惯、与其他字的联系等多重因素。
  中国汉字简化的基本方法可以归纳成:
  (1)保留原字的轮廓:龜→龟、慮→虑。
  (2)采用原字的特征部分:聲→声、醫→医、開→开。
  (3)改换笔画简单的声符:擁→拥、戰→战、潔→洁。
  (4)另造新形声字:驚→惊、護→护。
  (5)同音替代:裏→里、醜→丑、後→后、幾→几。
  (6)草书楷化:專→专、書→书、東→东。
  (7)新会意字:眾→众、滅→灭、竈→灶。
  (8)简化偏旁:雞→鸡、歡→欢、難→难。
  (9)复古:塵→尘、從→从、電→电。
  《当用汉字字体表》〈前言〉提到表里含有“历来一般不用做铅字的字体”,其中减少了笔画的字大致相当于中国的简体字。这种字可以归纳成四种:
  (1)增减一点一画:者→者、德→徳、步→歩。
  (2)选用比较好写的字形:亞→亜、儉→検。
  (3)部分省略:應→応、兿→芸。
  (4)部分变形:廣→広、轉→転。
  从基本原则来看,日本的简化方法大致相当于中国的(1)、(2)、(3)三条,中国的(4)以下诸条日本基本上没用。因为日本有假名,过于简化字形不利于拉开假名和汉字的距离,不如用假名更加直截了当。另外,他们认为,过分简化字形有不少弊病。例如:第(5)条的同音替代,看起来好像少了一个字形,同时却也给其他字增加了义项,不利于整理义项。第(6)条的草书楷化,造出了以往没有的字形和偏旁,给整理部首增加负担。总之,过于大胆地简化字形,会和整理汉字产生矛盾。我教一个叫齐藤节子的女士学汉语,第一次看到简体字“丰(豐)”时,她脱口而出:“这已经不是汉字了!”日语既有假名又有汉字,在长期的使用中,有意无意地在普通日本人的脑里造成了一条朦胧的汉字与非汉字的界限,过于简化字形和他们的习惯不合。在减少笔画方面日本人比较慎重,考虑得比较全面,他们不愿为了减少一、两笔而造成更复杂的新问题。例如中国的“步”字下半部分的“少”字没有右点,既使“少”有了两个字形,又不便于给小学生解释字形。为了避免这种弊病,日本写成有右点的“歩”。
  1965 年1月中国的文化部和文字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成了今日中国的规范字体。印刷界通称“新字形”,以往的字体则被称为“旧字形”。这个表里的“连笔”实际上也是一种简化,造成了一些不细看就不容易辨认出来的新、旧字形的差别,和日本汉字也产生了细微的差别,例如:
  差→差、象→象、骨→骨
  左边是“新字形”,右边是“旧字形”。二者的差别非常细小,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差”和“象”字中间的一竖和一撇连写了,“骨”字上半的方框里的一横和一竖为了连写而改成了左转。虽然字形的区别很小,字的笔画数却改变了。
  日语汉字字形的最大问题是部首类推(参见本书5.3.2“女”不出头、“口”不开口的有关内容)。《当用汉字表》和《常用汉字表》里的一部分字简化了,可是表外大量的字却没有简化,为了减少某几个字的一、两笔而切断了汉字之间的有机联系,搅乱了汉字固有的体系,增加了教育和学习的负担。早在1953年(〔日〕昭和二十八年)5月,日本全国铅字铸造行业大会就曾讨论过简化字部首统一问题,以后也多次遇到了这个问题。由于理论上的原因,日语审议会一直采取尽可能回避的态度。制定JIS汉字时,为了技术处理的方便,统一简化了一部分部首,引起语言文字学家和教育界的极大不满。
  无论是日语还是汉语,字形毕竟只是汉字问题的一个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字形最终取决于音义、受制于两国文字改革的理念。所以仅仅考虑字形问题是片面的,很难收到实际效果。但是,随着中日两国交往的增加,特别是近年国际通用电脑字集的制定,使得字形问题越来越突出,所以,今后有关这个问题的讨论还是会热闹起来。
6.3.4 中国应当对汉字担负起更大的责任
  对于汉字统一问题最好不要对日本采用“一厢情愿”的“拉”的方针,现代人之间缺乏基本信任,对于主动推销上门的东西,总是抱着“大概不会是好货”的怀疑。战后美国向日本推荐罗马字,反而驱走了一些原先主张文字改革的人。有价值的东西是不用推销的,历史上佛教和儒学进入日本就没有依仗什么军事压力。在文化落差下,日本人自发地迫不及待地引进。倒是中国自己是否应该考虑清算文字改革的负遗产问题。文字改革是世界潮流,谁也不是先知先觉,我们不必渴求前人。同样,到了其利弊已大明于天下的今日,我们也没有必要为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守节。与其过早地拉上日本,不如先在汉语圈里搞统一。当代著名中国学家欧文·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 1900-1989)有句名言:“中国的事情搞好了亚洲也会好起来,中国的事情不搞好亚洲是不会好的。”有些日本人非常讨厌这种说法。自晚清张之洞以来,用学日本“二手货”的办法走近代化的捷径,造成了中国跟着日本转,日本是亚洲先进国的假象。但这只能是过渡时期的一时现象,渡过了前所未有的“近代劫难”,中国会恢复它应有的繁荣的。当初日本之所以要废除汉字是因为中国的没落,要想恢复汉字的“荣光”,恐怕也要等到中国的再兴吧。有位先生说过一句聪敏话:等到中国再次兴旺起来,日本又会忙不迭地赶来凑热闹、学汉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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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09-09-30 13:42
例如中国的“步”字下半部分的“少”字没有右点,既使“少”有了两个字形,又不便于给小学生解释字形。为了避免这种弊病,日本写成有右点的“歩”。

其實,中國“步”字下半部分不是“少”,是古字,音義同“踏”。而日本“歩”是錯字。

文章分析較為透徹,不過現代人漢語漢字知識的缺失,使得許多東西分析都是片面的。

中日朝韓越漢字的統一只可能選擇經歷時間最長,記載文獻最多的正體字,以漢字文化圈威望最高的《康熙字典》為基礎,從中找出一些符合漢字構造原理的簡單古字和異體字以及民間的一些新造的符合漢字構造原理的簡化漢字作為手寫體。

不過,這項工作任重道遠,不是我們這些平民應該考慮的問題。
地板#
发布于:2009-10-02 08:53
例如中国的“步”字下半部分的“少”字没有右点,既使“少”有了两个字形,又不便于给小学生解释字形。为了避免这种弊病,日本写成有右点的“歩”。

其實,中國“步”字下半部分不是“少”,是古字,音義同“踏”。 ...
hezhe 发表于 2009-9-30 13:42

这点实际上作者是知道的,在其他部分这地方曾经指出过日本是错的,不过日本为了好理解,就强行改了字体。
还有统一汉字,就目前来看,中日的动力最小,台湾和韩国的动力应该是最大。因为中日实行简体字很多年了,如果统一改回繁体,那么两国的改革成本将非常大,而且因为两国百姓基本已经适应了简体字,对于繁体的应用还会出现一系列麻烦事。所以个人是不太看好汉字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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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布于:2009-11-04 16:11
说到文字,大陆想和日本统一(可惜日本不是几个人说了算),最好和英美统一(可惜没有成功);最不想和港台统一(好像是被统一?)。为政治目的而把其它任何问题缩小化,是大陆的特点。
另外,“繁简体”的称法,是有些误导的。正体字和简化字的说法比较准确。前者是“正规、传统”的意思(马英九语),而后者不单字形简化,而且很多同音不同意、不同形的字有简并、消失,典型而影响较大的例子是萧姓人在大陆“灭绝”,全部改姓肖,这属于错别字简并。
简化字统一,意味着正体汉字使用者不得不忍受这些小学时代会被打手板的问题。历来都有手写简体(注意,这才是“简体字”),为什么要连书都要改了?
5#
发布于:2009-11-05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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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于:2009-11-05 21:43
本帖最后由 北风吹雪 于 2009-11-5 21:44 编辑

说到文字,大陆想和日本统一(可惜日本不是几个人说了算),最好和英美统一(可惜没有成功);最不想和港台统一(好像是被统一?)。为政治目的而把其它任何问题缩小化,是大陆的特点。
另外,“繁简体”的称法,是 ...
areta 发表于 2009-11-4 16:11

  关于萧姓,肖是过去萧的民间写法,在简化汉字的时候搞混淆了,所以当时很多人就把肖做为“萧”的简体使用了。其实萧字本身没有简化,对于传统姓氏的用字,当时是有约定俗成的,除了一些常用姓,像赵钱孙李之类的,其余姓氏用字一律不简化。举个典型例子,就是萧劲光,很长一段时间都是错误写成肖劲光(包括一些正式出版物),不过现在很多出版物已经改回来了。还有这个姓并没有灭绝,我以前的同学就有姓这姓的,虽然平时写作肖,不过身份证上的正式写法还是“萧”。
  至于汉字统一问题,现在看来汉字是很难统一的,因为前面的文章已经介绍了日本的很多观点,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中日两国的语言是不同的,即便是字形统一,也很难统一语言的其他部分(当然也包括很多同字形但是不同意思的单词,像“手纸”,日语是信的意思,跟汉语意思完全不一样)。韩语也有这个问题,金文学的《中国人,日本人,韩国人》里面谈到了很多这类单词。当然还包括中日两国常年使用简体字,而且两国简体之间差异较大,和韩国、港台等地的字体差异更大。造成各自的使用习惯已经完全不同等因素。
  简繁体还是正体、简体的称谓,本身都没有错,因为前者是以简体字为正体,对应的过去的被废除的汉字自然就是繁体。而后者是以繁体为正体。严格来讲两者的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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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于:2009-11-05 21:59
  就目前来看,韩国和台湾的学者谈汉字统一的比较多,其他汉字文化圈地区的学者也有谈汉字统一问题的,但是相对来讲这种学者比较少,尤其是日本和中国最消极,因为统一难度确实太大,双方在很多问题上都达不成共识,而且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能够解决两国语言问题的有效方案。而韩国和台湾的学者统一方案很多过于简单,只是在原有繁体字(当然有些学者认为应该以康熙字典为基础)的基础上出台一套标准汉字。这种方案过于理想化,基本上没有考虑中日两国已经推行简化字长达50多年的因素,以及两国大部分民众已经完全适应简化字的情况。令外,统一汉字对于中日韩各国而言,要求和问题的侧重点也很不相同。现在中日韩虽然召开了统一汉字的相关工作会议,但是在最基本的一些原则上,到目前为止还达不成协议。就说明了统一汉字的路还很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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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于:2009-11-26 00:56
我认为汉字文化圈进行汉字的统一还是很有必要的,且必须建立在正体字的基础之上,50年中日韩台汉字的分化比起上千年汉字的同一并不算什么,问题是如何促成这一提案,而且一开始时必须强制实行,使汉字回归到传统正统的轨道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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