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4692228:关于“西方人划分独立语言的国际惯例”,这个具体表述是怎么样的?有什么例子吗?我还没找到相关的文献回到原帖不想扯得太远,但这个问题如果论述起来的话,还真不是几句话就能搞定的,甚至参与谈论的人越多也就可能把事情弄得越复杂。因为许多人深受来自或民族或国家或政体之类的非语言学本身的诸多影响,有关是否要认定为独立语言或称某语之下位区分方言的各种观点之间难免存在分歧和争议。 回忆以前看过的资料,简单来说,西方语言学家的主流观点就是:A和B彼此不能互通,还有超过近30%的词汇不同,尤其是基于语法上的差异性和不同的书面标准,便可以划分为不同的语言。抛开政治因素,以韩国语和济州语为例,套用这个划分原则,二者就分别被认定为两种独立的语言了。 |
十分感谢,受益匪浅,我也一直想知道划分为不同语言或方言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