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动词的格怎么理解 阅读:11822回复:37
【格】是名词的范畴啊
格(case),也叫语义格,是名词或代名词因语义角色不同而变化。 是否可以这么理解:宾格和切格是动词名词化后,处于不同虚词后面的形式? 类似于 动名词 作第四格、第三格或工具格。 那么现在动词的主格怎么理解,是否主格没有名词化,仍然是谓语动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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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因为阿拉伯人给这两个东西起了同样的名字,于是,名词的翻译成“主格”,动词的也就翻译成“主格”了。实际上除了形式一样以外,没什么实质的联系。“宾格”同理,“切格”也就是个“派生”出来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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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wei0315:只不过因为阿拉伯人给这两个东西起了同样的名字,于是,名词的翻译成“主格”,动词的也就翻译成“主格”了。实际上除了形式一样以外,没什么实质的联系。“宾格”同理,“切格”也就是个“派生”出来的名称。回到原帖【宾格】是【第一类动名词】,【切格】是【第二类动名词】?能详细说说吗? |
同文馆:也就是说这2种改变了尾符的动词形式,不承担主要动词的功能,而是作为主要动词+工具词的施事对象或者支配对象。在功能上相当于印欧语的不定式和动名词回到原帖用翻译的方法,自然是不定式和动名词更加合适。说I like to eat怎么都比I like that I eat要自然。当然,顺便提一下,这个句子,如果从阿语的角度,对应到英语,更合适的应该是I like eating。 但是,把改变尾符等同于不定式和动名词,我个人认为不合适。 非谓语动词,是不含有人称的。而尽管改变了尾符,动词本身和“主要动词”有所不同,但是,这些“宾格”“切格”动词本身仍然带有人称——仍然是变位动词。 如果想要类似非谓语动词的形式,完全可以使用非变位动词的“词根”来表示。 |
hongwei0315:个人意见。阿语的名词动词间的界限,其实本就很模糊。。 法特玛和阿伊莎学中文这个动词句,Tadrusu Fatemah wa Ayshah llughata ssiniyah,我觉得它真正的主语其实就是主格动词Tadrusu,而并非法特玛和阿伊沙,因为没用Tadrusaani,只表性不表数。。。 [Nyuggu于2014-09-08 22:11编辑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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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wei0315:又不是一定要“不定式虚拟式”才能表达某些意思。退一步说,阿语用词根照样可以表现(英语)动名词所能表现的东西,而且,比“假词根”更加接近非谓语动词。也就是说,说明当时动作状态的tadrusu才是一句话最重要的重心,法特马阿伊沙反而像形容词一样,跟在它后面起了修饰说明tadrusu的次要作用,从这角度讲,闪语动词句的所谓动词其实都往往更接近于名词。。。 |
hongwei0315:用翻译的方法,自然是不定式和动名词更加合适。说I like to eat怎么都比I like that I eat要自然。当然,顺便提一下,这个句子,如果从阿语的角度,对应到英语,更合适的应该是I like eating。ta本来就是阿语的重要介词之一,古兰的开篇一般有奉安拉名的它似蜜。。。。现在动词的结构说白了,也就是某人+ta+drs了。。。 |
Nyuggu:阿语的名词动词间的界限,其实本就很模糊。。 法特玛和阿伊莎学中文这个动词句,Tadrusu Fatemah wa Ayshah llughata ssiniyah,我觉得它真正的主语其实就是主格动词Tadrusu,而并非法特玛和阿...回到原帖这个语法规则也要作为主语的判定标志么?如果这样处理的话,是不是阿语中就没有动词了?再者说,“阿语的名词动词间的界限,其实本就很模糊”岂不是一句话否定了阿拉伯语法学家几百年的传统?传统阿拉伯语的语法范畴,分不出形容词、副词,分不出不定式、动名词,却很清楚地区分了“名词、动词、虚词”三个词类。 我个人认为用“经济原则”解释阿语的这个奇怪的配合,并没什么严重的不妥。当然,更合理的解释,应该入手点是表层和深层的转换关系。 |
hongwei0315:用翻译的方法,自然是不定式和动名词更加合适。说I like to eat怎么都比I like that I eat要自然。当然,顺便提一下,这个句子,如果从阿语的角度,对应到英语,更合适的应该是I like eating。“动词宾格”“切格”和“英语动名词”只差一个变位吗? 这样理解挺简单 |